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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6月13日至15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与山东济南文化执法交流协作成果,组织济南师资人员和支队及县区29名文化执法人员参加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昆明举办的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教学实践中检验交流协作中的课题研究成果。
此次培训聚焦当前“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导游强制购物”“网络旅游虚假宣传”“营业性演出”等问题,以案件查办和日常监管学习为主,采取讲师授课和学员讨论等方式,围绕旅游市场执法实务、营业性演出执法实务、广播电视(电影)执法实务、新闻出版(版权)执法实务、行政听证执法实务、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务等方面开展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
培训中,济南与昆明联合确立的研究课题《当事人为组团社的“不合理低价游”案件查处实务——以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合理低价游”案为例》在教学中得到检验,该课题是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研究并列入全国平台学习的课题。这次培训应研讨组的要求,课件中增加了《当事人为委托社的“不合理低价游”案件查处实务》《当事人为在线旅游经营者的“不合理低价游”案件查处实务》两个内容,这也正是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期办理“不合理低价游”的案由,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用《旅游法》第35条规定处罚“不合理低价游”的经验,扩展了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期应用《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查处该案由的思维模式。交流讨论中,师资人员还就“不合理低价游”案件具有涉及广、干扰大、取证难、处罚难的特点分享了“不合理低价游”的办案心得。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师资人员陈川以《从“3.15调查 | 跟拍云南低价游:"游客遭威胁不消费纳入征信’案”分析旅游行转刑案件的查处实务》为题在省级培训班中授课,从案件概述、办案思路、办案过程、案件办理的重难点问题、办案心得等方面介绍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构成及处罚”流程,特别是对“当事人认为自已已经被刑事处罚,不应再被行政处罚“这个焦点展开了讨论,当事人经过听证、复议、一审、二审等救济途径均维持了文化执法机构的处罚决定,该案例的课件分享受到参训州市文化执法领导与同仁们的一致肯定。
为有力增强培训实效,协作单位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师资专家李轶老师等还就《信源对广电案件调查和认定的重要性》《营业性演出监管实务》等内容进行授课。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则从行政诉讼视角,对依法行政、执法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此外,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文化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面临的重点和难点,与参训人员探讨和分享了文旅监管的工作方法、心得体会和办案要点。
下一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结合当前文旅市场较为突出的投诉举报现象,应用好这次培训的成果,进一步深化与济南市等地区的文化执法交流协作工作,努力成为终身学习者、执法创新者、文化捍卫者,推动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维护文旅行业繁荣稳定,维护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为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积极贡献文旅力量。
文旅头条通讯员 谢崇章 曹华山 文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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