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在江苏扬州举办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现场交流活动。这是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重点任务,拓展融合范围、挖掘融合深度、强化融合保障、营造融合氛围的重要举措。
非遗是广大人民群众世代相传的智慧结晶,是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活的呈现,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作为宝贵的文化资源和潜在的旅游吸引物,非遗与旅游具有天然的契合性,这为二者融合发展提供了合理的内在逻辑。
一是非遗的生活性契合旅游的场景性。非遗来源于民众世代相传的生活智慧积淀,在人们日用而不觉的日常生活中传递着中华民族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旅游为非遗的存续传承提供了新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有助于非遗的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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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非遗的活态性契合旅游的体验性。非遗主要表现为以人为载体的知识、技能或观念,具有鲜明的活态化特征,只有在人的活动中才能更好地实现价值与传承。而旅游所追求的体验性,恰恰需要游客沉浸式参与才能获得难忘经历。可以说,非遗的活态特质为旅游体验提供了天然的渠道与路径,而非遗也在游客体验中得到了创新发展。
三是非遗的地域性契合旅游的特色性。旅游本质是追求新鲜感,游客期待在异地他乡感受不同于日常的、具有特色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习俗。而非遗通常是在一定的地域环境中孕育与传续,拥有与生俱来的、经过时间沉淀的地域和文化之美,可以让游客深刻感受地方独特的风土人情和文化习俗,能有效地满足游客求新求特的心理偏好。
总体而言,一方面,非遗能够有效地丰富旅游活动的文化内涵,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价值,增加旅游目的地吸引力;另一方面,旅游也可以为非遗保护传承提供活化场景,让非遗在新时代彰显出新价值。非遗和旅游融合是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相长的重要体现。
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还处于探索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融合深度还不够。非遗所蕴含的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还缺少深入挖掘、现代阐释和创新表达,许多活动还难以让游客在润物细无声中感受非遗的独特魅力和心灵的滋养。
二是融合亮度还不够。主要体现在亮点项目较少,创新形式不够多,参与性、互动性不够强,仍然存在着生搬硬套、简单移植和同质化发展等问题。
三是融合高度还不够。主要体现在对非遗传承活化的价值和意义认识还不深刻,一些非遗旅游项目立意和格局还不高,认为融合主要是在景区、节庆活动中增加非遗展示,或在旅游商品中增加非遗元素,或过分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非遗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
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应以旅为媒,让非遗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建设文化强国提供强大支撑。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着力发挥好引导和扶持作用。通过建立融合发展推荐目录、建设非遗特色景区、创建融合试点和示范点等工作,确保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以科学的态度推动融合发展;通过为文旅经营主体和传承人群提供资金、税费优惠、培训、活动空间等方面的支持,提升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建设非遗科研基地深化研究,为融合发展提供前瞻性与专业性理论指导。
文旅经营主体要着力强化策划和运营能力。要敏锐地把握市场需求,围绕自身特色、优势,因地制宜打造差异化、品质化非遗旅游产品。一方面,要不断创新非遗的表现形式,让游客乐意参与活动。如在贵州丹寨万达小镇,游客可以穿上苗族服饰,加入镇上的歌舞表演队伍,或画脸谱、打银饰,自己制作非遗好物,亲身感受地方非遗。另一方面,要将非遗融入旅游各环节,更大程度地发挥文化赋能作用。如江西景德镇、四川自贡等地围绕非遗形成了游览、娱乐、购物、餐饮和住宿等多元业态。
传承人群需要强化创新思维和市场意识。传承人是非遗延续的核心,非遗传承发展的关键在于传承人能力的提升。要在提升传统技艺水平的同时,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增强非遗的现代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要结合不同非遗门类特点,找到最适合市场需求的切入点,打造供需适配的非遗旅游产品,探索通过自媒体、直播等方式,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如峨眉武术传承人凌云、竹编传承人李兆铭等,通过自媒体运营,成为非遗“网红”,带动了当地文化和旅游发展,获得了创新传承的多元效益。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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