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7月10日蓝色光标公开信息显示,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文权、总经理潘安民、副总经理陈剑虹因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影响,导致2022年度部分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二是个别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抵减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低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三是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未及时进行减值测试,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时点不恰当。四是个别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在以前年度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及时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其他应收款减值时点不恰当。五是部分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未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成本,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蓝色光标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蓝色光标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97.74亿元,同比上升25.6%;归母净利润1.49亿元,同比上升355.1%;扣非净利润1.36亿元,同比上升14.38%;负债率58.94%,投资收益1944.8万元,财务费用1482.34万元,毛利率4.98%。

蓝色光标(300058)主营业务:为企业和组织提供品牌管理与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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