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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8月11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香港)”)发布1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项下30亿美元永续非累积次级额外一级资本票据的赎回通知。
根据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有关资本票据的定价补充文件所载的资本票据条款及条件的条件6(E)(由发行人选择赎回),发行人仅此作出通知,其将于2023年9月14日(「首个赎回日」)按资本票据的本金连同截至(但不包含)首个赎回日的应计分派赎回所有资本票据。
于本通知日期,资本票据的未赎回本金为3,000,000,000美元。于首个赎回日赎回所有资本票据的未赎回本金后,概无已发行资本票据。因此,发行人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资本票据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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