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发生关系男子被控强奸 家属称女方想要20万和房本加名

(原标题:订婚后发生关系男子被控强奸 家属称女方想要20万和房本加名)

“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彩礼,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第二天婚房里他们发生了关系,准丈母娘找我儿子谈论并录音,要求必须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结果因未及时办到,到了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8月18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的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27岁的儿子已被拘105天,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下周将开庭审理。

>>>通过婚介所介绍相识


(资料图)

谈恋爱3个月女方提出房本上加名

甄女士介绍,儿子今年27岁,中专学历,干合同工。今年2月份,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女子,两人都是阳高县人。

“女孩24岁,大专学历,在家待业。我儿子当时确实看上人家了,谈了3个月的恋爱,她给我儿子说房本上能不能加上她的名字。我儿子当时跟我商量,我说再走走再看嘛,你们俩谈得好的话,结婚一年后给她加上也行。”

甄女士夫妇给儿子准备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用做婚房,“这是我和我丈夫2017年买的,买房和装修一共花了40万,房本上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她来我们家吃饭,我拿房本给她看过,当时就准备当做儿子婚房用的。”

>>>给了婚戒和10万彩礼

订婚宴签字保证结婚后一年给加名

甄女士表示,5月1日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原来20万的彩礼,订婚时我给了她一半,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正式迎娶时给她把剩余的彩礼拿上就行。”

甄女士出示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除当日给10万元彩礼外,由婚介所监督另一半10万元彩礼和一枚7.2克戒指,如中途结婚前男方反悔,戒指和10万元彩礼女方不予返还。如女方反悔,订婚戒指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回男方。

“在订婚宴上我们也写了协议,他们结婚以后一年,加上她的名字,我也同意了,双方都摁了手印签了名。”

当日另一份手写的协议显示,婚介所作为证人,男方承诺同意在两人结婚一年后,在房本上加上女方的名字。

甄女士告诉记者,“订婚前我给她买了两枚金戒指,花了不到1万,还给女方买过衣服,包括日常消费,我在她身上花的钱,最少也够12万。”

>>>一切美好的氛围突变

回门宴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报强奸案

5月2日,女方举行回门宴,是当地的请女婿的风俗,都还顺利,但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在婚房里发生关系,一切美好的氛围突变。

甄女士介绍说,“5月2号下午,他们发生完关系,她开始闹情绪嘛,我儿子把她送回家,她母亲就觉得女儿情绪不对。5月4号,我儿子还上了夜班,5号下午我儿子就被阳高县公安局带走拘留,罪名是涉嫌强奸。6月26号起诉到法院,通知说8月24号开庭。”

>>>男方称对方有意套话

准丈母娘跟准女婿谈话通话录了音

甄女士表示:“我儿子当时关在看守所,我委托的律师会见了十多次。律师阅完卷以后,我问律师,站在中间人的立场,你认为我儿子是不是强暴她,律师说没有。因为当时除他俩外,没有谁在现场,只能听他们两人的说法,她肯定说我儿子把她强暴了,所谓证据就是女方的口供和一段她母亲跟我儿子通话的录音。”

甄女士介绍,5月2日,女方母亲曾单独把儿子叫到孩子车上谈话,“准丈母娘跟准女婿谈话,还拿手机录音。”

甄女士告诉记者,“她母亲给我儿子说,‘回去跟你家人商量一下,你们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该结婚发生的你提前得到了,你就要说话算数,把结婚证领了,房本加上名字,卖完下一批猪把后面的彩礼拿过来。”

甄女士表示,虽然订婚,但双方并未办结婚证。“拿上户口本领结婚证,她也知道为什么要领结婚证啊,她知道不领证,名字加不上。”

甄女士介绍,当天谈完话后儿子开车回家跟父母商量,中间女子母亲又打来电话,“督促问我儿子说商量好了没有,又以这种录音套话的方式套我儿子,中间有一句话,她说‘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我儿子说‘嗯,是的’,她说‘那你强暴我们家闺女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我儿子也说‘嗯,是的’。”

甄女士提供的一段4分多钟的录音,可以印证上述说法。

“就像套我儿子话一样,我觉得当时我儿子的脑子可能有点混乱。我儿子是出于对长辈的尊敬,不想跟她发生言语冲突,她说啥我儿子都是‘嗯’、‘理解’、‘是的’,我儿子就没有反驳。”

甄女士表示,5月3日上午,儿子上班没在家,女方的大哥登门商量事,“他的要求就是房本加上他妹妹的名字,我说咱们不是订婚时约定好了为什么悔约呢?他们提出来的条件太过分,让我们无法接受。我没有同意他提的要求,他很不高兴地走了。”

彩礼 资料图

>>>婚房有女子衣服饰品

男方称订婚前双方是情侣同居关系

甄女士表示:“我儿子也是初次性生活,两人根本就没有发生成。但就这样说了一句,检察院就说你儿子都默认了。”

甄女士表示:“从公安到检察院,我儿子从头到尾没有说强暴她,说她是自愿的。从始至终没有找到我儿子跟她发生关系时,比如撕破的衣服,造成的伤害等。”

甄女士坦言:“女子的腋窝下面是有一点皮肤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个婚房是在14层,她当时闹情绪要走到了13楼,我儿子怕她出事,我儿子150斤重,她是120斤,就从楼梯上把她从13层连拽带拉到14层。律师阅卷,说卷宗里她也承认这是我儿子拉的,不是强迫她时打的,因为我儿子说她当时就是自愿的。”

甄女士称儿子订婚前和女方是情侣同居关系,“他们两个人在一起住过有好多次了,婚房里有女方的衣服和饰品。”

>>>坐电梯上婚房有监控

画面中两位准新人非常亲密地搂抱

甄女士提供视频证据,举例说明——“5月2号下午3:05,他们去婚房,有电梯的监控,可以看到他俩非常亲密,就是搂搂抱抱的样子。他俩发生关系应该是下午5点,我儿子后来回家是晚上9点。”

4月28日,甄女士儿子和女友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男方称“正好还有3天订婚,你大姨妈也快来完了。”

>>>男方母亲称被逼无奈

在县公安局当办案民警面写保证书

采访中甄女士不无忧虑,担心毁了孩子一辈子的前程。

“这个案子公安立案了,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我担心法院把孩子判个强奸罪,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5月5号,我看这个事情不对,人家先报案了,我说那给她加上吧,因为房本不在手跟前,等拿回来,公安上已经立案把人带走了。当时也问过,倒是能办(加名字),这个事情出得不合乎常理呀!”

甄女士称5月4日女方报案当天,他们曾在县公安局,当着办案民警的面,写了保证书,同意在房本上加名字。

“5月5号,我们还找婚介所的媒人给写了保证书,说把房本上的名字给她加上,我当时也是被逼无奈,我没想到她一下就要加名字。5月5号,我快马加鞭把这个房本拿回来的时候,5月4号女方已经报案,人家说已经晚了。”

甄女士认为女方是借机施压,“公安上还说‘你20万的彩礼都能出,你应该把房本上名字给人家写上,你不就没这事了吗?’我说事发突然啊,5月1号我给她写了字据,说好结婚一年后咱给她加名字,第二天发生关系她就要加,不加就告我儿子强奸。”

甄女士认为女方操之过急了:“因为对方前期10万彩礼钱一到手,后面就出这样的事,两人发生关系,女方马上就要房本上加名,要后面的彩礼。”

>>>女方否认没加名报案

“是他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

8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拨打涉事女子的电话,但电话接通后,对方一直沉默不语。截至记者发稿,其也未回复记者发去的采访短信。

无奈,记者联系女子的母亲。“你是媒体的?”对于是否和女儿一同参加下周的开庭,其母回应称再说吧。

记者询问是否认定男方涉嫌强暴,这位母亲肯定地表示:“是啊,是他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

记者追问,是否因为房本上没加女儿名字、没给其余10万彩礼而报案,女子的母亲予以否认,“不是的。”说完即关掉电话。记者再打,一位男性家人接电话称:“什么事,我们不需要采访。”

记者询问,女子本人是否愿意接受采访,“都不愿意,好了。”女方的这位家人随即挂断电话。

>>>警方前期想调解不立案

写了保证书但没加名女方忍耐有限

对于这起订婚涉嫌强奸案,8月1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大同市阳高县公安局求证。

针对是否向男方家属说过只要房本上加上女子名字可能就销案?一位办案民警向记者表示:“不是说(房本上)写了名字,他就不构成(强奸)了。一开始主要是想给他们俩调解,调完了咱们就不做这个案子了,因为毕竟是订婚了,是这么一回事。前期我意思安抚人家女方家属,想着毕竟孩子订婚了,就不想弄这个案子,意思就是不立案了,结果他们(男方)家人有问题。”

记者询问,5月4日甄女士不是写过保证书吗?这位办案民警回应称:“他父母写了保证书,但是不给过(加名),他们说第二天给过(加名)也没过(加名)呀,就是加个名字,他们没有做,所以说人家女方对他们忍耐度有限。”

这位民警称这是男方父母空许愿,“只写了个保证书,说第二天(5月5日)12点之前把这个(加名)写了就完了。人家报案以后,我们也有立案的时间,算立案时间的,我就说你们就赶快给人家写上名字,争取在我们立案之前把这事解决了。是这样子的,结果他们家人没给人家弄。”

记者追问,如果在立案前把女方名字加上,是否案子就不存在了,这位办案民警表示:“嗯,就没了么,我的意思就没了,就不想弄了,毕竟订婚了,都过了钱了已经,都给了10万了,我的意思就是算了,结果男方家人不知道咋弄的,我都说了,你弄就赶快,那孩子(甄女士儿子)是挺好的,他姐姐有点强势。”

>>>证据充分才移送起诉

警方称男子自己承认愿意承担责任

这位办案民警表示定案证据确凿,“我们移送起诉,肯定是(证据)充分才能移送起诉。”

记者询问审讯时甄女士的儿子是否承认强暴,办案民警称:“他说了,他在材料里头说了呀,人家说‘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他自己就说了。”

记者询问两人之前在婚房同居,而且房中有女方的用品,警方办案是否取证,这位民警答复称:“他们已经不是情侣关系了。你不要听信他们(男方)家人说的,不是那么回事,他家人说是同居,他们俩不是天天在一起,是偶尔去,两人坐一坐。别管以前是怎么滴,人家现在是告他强奸,这就没办法。”

>>>男子已羁押105天候审

106位村民在联名信上签字摁手印

“我儿子从5月5号带走到今天(8月18日)已经105天。”作为母亲,52岁甄女士无法掩饰对儿子的焦虑。

“我儿子性格脾气好,我们村已经有106人在联名信上签字,在我们当地引起不小的震动。我一出去,人们都问我儿子回来了没有?有家邻居之前因为修路闹矛盾,有十多年都不打交道,人家一看很快直接就签了名字。我的情绪不好,走路又不稳,就走了两道巷子,要是再签的话,可以签500多人。”

记者看到,当地村委会盖公章出具证明,证明甄女士的儿子品格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甄女士说:“这个彩礼嘛,儿子娶媳妇肯定是要花钱的嘛。我们当地彩礼一般是15.8万、16.8万,也有18.8万、20.8万的。”

甄女士坦言,“我们是普通农民,给一套婚房再出20万彩礼也不是个小数目。我们夫妻俩非常能干,孩子要上学,挣不了几个钱,我们提前就把婚房给他准备好了,而且当时是全款买的。”

据甄女士介绍,女方家经济条件一般,“她母女俩一起生活。她父亲跟他哥哥生活,她上面有3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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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称遭网约车司机性侵:在引擎盖上被猥亵 后发生关系

18岁银川女孩小梨(化名)在酒后搭乘网约车,十七八分钟的车程,却走了约一个半小时。白天醒来后,小梨报案称,网约车司机唐某趁其酒醉,将其强奸。

涉案人唐某亲属的回应及小梨提供的聊天记录均显示,唐某否认了相关的指控。

据悉,此事发生于今年7月26日凌晨0时许。8月2日,小梨从警方获知,其体内未检出唐某的DNA。一星期后,检察院对唐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也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随后,事情有了新的变化。8月3日,小梨向贺兰县公安局提交事发时穿着的长裙,希望警方对此进行鉴定。8月11日,鉴定结果显示,在长裙腹部,检测出人的精斑,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了唐某、小梨的DNA分型。

目前,小梨已重新向警方提交了多项材料,内容则多是为了证明自己当晚已经喝醉。

停车场监控截图。图片来源/受访者

车停在了停车场

“我与犯罪嫌疑人素不相识,纯粹是天黑碰着色鬼,他趁我酒醉对我实施强制猥亵和强奸既遂,我绝不原谅他。”小梨在提交给警方的情况说明中提到。

小梨出生于2004年11月,是今年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下个月,她就要到南方的一所一本高校报到。事实上,事发当天,她本来还有兼职安排。

对于事发经过,小梨的描述如下:7月25日晚9时许,因为心情低落,她约了一位女性朋友一起到银川市金凤区大阅城商业街一家餐饮酒吧喝酒。

期间,另有一名男性朋友在场。当晚,他们点了15瓶啤酒和1瓶勾兑洋酒。她喝得较多。

26日凌晨0时36分,朋友将小梨扶至网约车的后排座位上。

平台订单显示,订单的目的地是小梨位于县城某小区的家庭住址,车辆为银色特斯拉Y,订单价格为17.55元。

但事实上,凌晨3点过后,司机唐某才驾车离开。

结束订单之后,唐某将车停至小梨家附近的一处公共停车场。

小梨提供的几段监控视频显示:夜色中,一名身穿长裙的年轻女子多次被一名黑衣男子搀扶着,在停车场里走动。2时05分,女子被男子从车后排拉出,似乎衣衫不整。之后,女子倒在了另一辆车的引擎盖上,男子俯身压下疑似有抚摸和亲吻动作。

2时17分,女子被男子拉进车辆副座,男子也一同进入副座,车辆随后被熄火。

“总共有三次侵犯,一次是在车的后座强制猥亵,在车前引擎盖上又是一次强制猥亵,在车的前侧发生了实质性的性关系。”小梨控诉称,中间,她上了三次厕所,随着酒精的排出,意识也在慢慢恢复。

当晚3时40分,小梨在与一名网友聊天中称自己被强奸了。该网友责怪了小梨并劝其报警,其回复称“你想我那会能做什么,奋起反抗但有被掐死的可能,也可能他懦弱退缩”。

小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母亲身体不好,弟弟明年就要高考,在是否报警的问题上她有很多顾虑。

但她在网上查阅了信息得知,年满十八周岁后,报案可以不通知家里人。26日上午9时许,她拨打了报警电话。

两次鉴定

当日上午10时许,小梨在微信中与唐某对峙。其称是在醉酒状态下,被唐某拿着手机加的微信。

小梨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对于小梨的质问,对方称“是你抱着我,亲了亲,因为我怕被玩弄感情”“你说想粘着,好好在一起”,其还表示,“你心情不好,我陪着你下车坐了会聊了会天,你放心我没有趁人之危”。

小梨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她不可能自愿与一个素不相识的网约车司机发生关系,“十几分钟的时间,怎么可能产生所谓的感情呢?”

“你喝完酒哭了好久,有轻生想法把我吓坏了,哄了你好久,一直在为你安全考虑,等你心情平复了你笑出来了我才放心。”唐某在微信中说到。

二人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随后,警方传唤唐某到案。不过,一位接近小梨方的法律人士质疑,在接到警方通知后,唐某过了大约2个小时才到案。

7月26日,警方对小梨做了第一次笔录。当晚,唐某被警方刑拘。同时,在警方指定的贺兰县人民医院,小梨做了阴道擦拭物提取。

8月2日,小梨在贺兰县公安局看到了鉴定报告,但结果出乎其意料。警方告诉小梨,其体内并未检出唐某的DNA。

小梨猜测,这可能与她当天来了例假有关。回到家后,她并未放弃,在不断回想之后,她注意到事发当日穿着的长裙上有一片污渍,长裙又是刚买的。

翌日,小梨向贺兰县公安局提交长裙,希望警方对此进行鉴定。

8月9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对唐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当天下午,公安机关也对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案件进展的短信通知。

两天后,长裙检测有了结果。鉴定意见通知书中提到,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腹部剪取物检出人精斑;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臀部剪取物未检出人精斑。送检的白底红花连衣裙腹部剪取物中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唐某、小梨的DNA分型。

鉴定意见通知书。

不过,目前,这一结果尚未对案件进展有实质改变。这几天,小梨一直在等待通知,到公安局做第二次笔录。贺兰县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任何采访。

小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8月14日,她向警方提交了多项材料,包括当晚酒吧的消费记录及套餐详情、酒吧门口的部分监控视频、她事后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对话、停车场的部分监控视频。

除了希望证实唐某有对其的侵犯行为外,小梨在对于材料的描述中着力强调,自己当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

如何认定醉酒?

在上述法律人士看来,对于事发时小梨意识状态的认定,也是本案争议的一部分,“比如,监控显示,在停车场时,小梨有时还能站得起来,没有昏睡,但那显然已经是醉酒的状态。”

小梨则认为,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两个人均可以证明她喝了多少酒及酒后的酒醉状态。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或强制猥亵罪均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被害人进行侵犯。

“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的手段。通常认为,当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时,即属于不知抗拒、不能抗拒的情形。

然而,如何认定醉酒,个体差别很大。司法实践中,不知抗拒、不能抗拒有时也并未与醉酒等同。

有学者研究提到,事实上,在只有当事人双方在场的情形下,事后很难证明妇女当时是否处于醉酒状态。而且如此情形下,当事人报案距案发往往有一段时间,报案时可能已经非常清醒,案发时的状态只有犯罪嫌疑人清楚。犯罪嫌疑人如拒不承认,很难认定。即使妇女能及时报案,并做酒精测试,达到了通常所说的醉酒状态,也难以评判妇女当时对性行为是否清醒,能否自主决定。

小梨称,起初,唐某的家人也曾找到她,并希望私了和解。她拍下的谅解书显示:“2023年__月__日,我酒后搭乘车辆,路上聊的比较愉快,觉得双方投缘,途中与他发生关系,过程中未被强迫。他的家人与我沟通,多次代他赔礼道歉,赔偿我经济损失,对他的行为我愿意谅解。此事件对我们双方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身心疲惫,我想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状态。恳请公安机关不追究刑事责任,对本案予以撤案。”

在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看来,醉酒的人行为能力弱或者无,乘机性侵的,无论被害人是否反抗,都是违法犯罪。从女子裙子上检测到男司机的精斑,再综合女子的陈述、男子的辩解、监控的录像等,可以初步判定男子至少涉嫌猥亵。

“至于是否涉嫌强奸,还需进一步的调查,以证据为准。本事件反映出司法鉴定的重要性,鉴定要及时,鉴定的项目要完整,以全面还原事实。”丁金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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